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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城市化稍快是正常现象

卓勇良

  批评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,是这几年逐渐甚嚣尘上的一个观点。如果仅是不熟悉全盘数据的个别学者说说也就罢了,可是有关部门领导也出来批评,这就有点令人惊讶了。

  土地城市化稍快于人口城市化是一个正常现象。因为在城镇人均居住面积持续提高状况下,只要城镇人均居住面积增速,加城镇人口增速,低于城镇建设用地增速,即可大致视为正常。当然,人均居住面积增长过快或会有一定的不合理性,城镇建设用地使用也存在较多问题,但就中国现状而言,城镇居住面积增长适当快一点,总体而言并非坏事。

  据有关部门这位领导说,2000年至2010年,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83.41%,城镇人口仅增长45.12%。纯从数据看,确实令人忧虑。然而按上文深入思考,就会觉得城市建设用地增长,与城市人口增长之间,这个38.29个百分点的缺口,还是有相当合理性的。

  近10余年来,城镇居住状况有了极大改善,城镇建设水平有了极大提高。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,2000年,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0.2平方米,2010年达到32.6平方米,扩大了61.2%。也就是说,哪怕城镇人口不增长,仅是城镇人均住宅面积及其配套用地增加的需要,全国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也应有相当的增加。

  这样再加上这10年全国城镇人口增加45.12%的因素,用一个简单方法计算就可以得出结论,全国城镇建设用地应增加106.35%。这就是说,这10年全国城市建设用地不是多增加了,而是比应增加数少增加了22.9个百分点。换言之,这几年城镇建设用地的集约水平是有一定提高的。

  这里产生了一个问题,就是如何认识当前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2.6平方米的合理性。根据日本统计年鉴,日本1983年人均住宅使用面积27.8平方米,按1.3系数换算成建筑面积为36.1平方米,稍高于中国,而当时日本发展水平与中国现在相差不大。还有一个因素就是存在着空置房、豪宅、人均居住面积差距等因素,尽管问题较多,不过应该是9个手指头和1个手指头关系的问题。因此总体而言,以日本经验分析,当前中国城镇居住水平,大致与发展阶段相适应。

  还有一个问题是必须看到,中国的城市是在建设水平很低状况下起步的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,上海年青人连谈恋爱的空间都没有,到了晚上,外滩堤防墙边都是一对对恋人,被戏称为上海一景。近两个多月在温州、衢州调研,目睹相当一部分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,仍与我们家二十多年前毫无二致,简陋狭小,阴暗潮湿,甚至散发着异味。

  其实这几年增加的城市建设用地,占区域面积比重并不高。据浙江省住建厅数据,2011年,浙江省城市建成区面积为2757平方公里,比2003年增加1237平方公里,仅占浙江国土面积1.2%,平原面积5.2%。就是这些用地,令城乡面貌巨变,生活品质明显提高。

  对于有关部门来说,当前有一个紧迫任务,就是加快让农民工在城里住下来,加快引入市场机制,加快形成城乡联动互补的建设用地增减机制,加快增强建设用地总量增长的内在制约机制。然而,长期来外出农民工不仅没有将宅基地退居返耕,反而在农村占用更多的宅基地盖更大的住宅,城乡建设用地二元分割越演越烈。当前批评土地城市化过快虽然简单痛快,但解决不了多少问题。

  至于用行政手段建立“用地极限”,听起来很美好,其实未必。这其实是计划经济思路的产物,更何况有自废武功之嫌。市场经济内在地就有“用地极限”机制,十多年我在日本静冈闹市区里看到过水稻田。当前中国人口增长正在放慢,城市化本身也有极限,只要尊重市场规律,尊重农民权利,加快增强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改革,建设用地是不可能无限制地较快增长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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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勇良

卓勇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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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于上海,长于宁波,居于杭州。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,中国体改研究会特约研究员,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前所长,2010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。 E-mail:zhuoyl@vip.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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