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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刚进机关时,曾听过一位年长同事讲的故事。1977年他们在绍兴农村搞“社教”,当时农民收入和存粮均很少,一些干部提出能否允许农民在田头地角种一些自己食用的蚕豆、黄豆等小杂粮。同事他们觉得这很好,于是向上级报告,没想到没被批准,理由是此事重大,必须谨慎。
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伟大功绩,最重要的是把广大人民群众从人身依附的桎梏中解放出来。农民不再受土地束缚,可以创业打工;工人干部不再是“单位”人,可以“下海”深耕;流通全面放开,专业市场快速生长。这样再加上对外开放,中国经济终于创造了快速跻身全球第二的奇迹。

然而从三十多年轨迹看,这仅仅是围绕物质生产而展开的浅层面改革。经济领域仍存在一定禁锢,当年“成份论”残余仍在发挥影响;且在经济活动中,政府公共服务尚待改善增强,金融体系仍不能较好适应经济发展,产权保护仍有诸多问题。尤其是社会领域改革亟待加快展开,法治、诚信等仍然缺失,党和政府对于社会运行和管理,仍存在着管字当头,边界过宽,介入过多等问题,思想文化领域也亟需放松管制。

相当一个时期以来,改革逐渐形成了三方面的较大问题。一是上不达天,尚未解决长期存在的重大问题,如民营经济玻璃门、垄断国企、腐败等;二是下不着地,难以解决长期存在的民生问题,如收入差距扩大、房价飙升、欠薪等;三是中间解决不了大量实际问题,诸如土地财政、司法不公、看病难等。

加快推进国内改革正再次具有较高迫切性。过去10余年,之所以改革滞后尚不至于影响经济增长,关键是微观主体避开了国内体制障碍,出口年均增长高达20%以上。然而未来一个时期,出口降速,经济增长重回内需主导格局,消费作用逐渐提高,体制障碍对于国内经济运行的不利影响将逐渐凸现。且随着诸多社会问题的日益突出,亦需加快全面改革予以较好解决。

今后的改革,是要从围绕物质生产的改革,向围绕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全面改革转变。解决个人在物质生产中的地位,仅仅是万里长征第一步;优化人和社会、人和政府,以及人和人之间的各种关系,是下一步改革的主线。作为个体的人,仅仅在经济活动中是自由的主体是远远不够的,更重要的是在社会发展中也应是自由的主体。

加快全面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,就是全面确立民间社会的主体地位。唐太宗李世民说“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”,事实上是肯定了民间社会的主体性,以及认识到政府只有扎根于民间,才是具有生命力的。政府应高度尊重民间社会的意志,绝不能把多数人所不赞成甚至反对的意志加于民间社会。政府应承认和保护民间意志的多元性,尊重少数人的意志。政府意志来源于民间,应该代表历史前进的方向,而绝不应有仅仅属于政府的独立意志。应建立能高效运行的民意表达机制以及对于政府行为的制约机制,确保政府只能代表人民的意志,而不会有违背民意和国家长远发展利益的独立意志。

加快全面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,是真正建立一个有限政府。政府决不是至高无上的,只是民间社会多元利益的代表和维护者。政府在和平时期是民间社会的保姆,科学发展的制定实施者;战争时期是民间资源的动员者,领土主权的卫士;在经济建设中是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者,在社会发展中是主体利益的协调人和执法人;而在日常生活中,政府则应是模范的守法者,为社会真好表率作用。在所有这些政府职能中,一个重要目标,就是保护和增强民间活力。

中国改革始于经济领域,现在之所以步履艰难,就是因为在经济改革取得重大成效之后,没有及时推进全面改革,并由此累及经济体制改革出现停滞甚至倒退。30多年前,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“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”。当前根据十八大精神应该提出,切实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,是全面改革的中心环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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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勇良

卓勇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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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于上海,长于宁波,居于杭州。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,中国体改研究会特约研究员,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前所长,2010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。 E-mail:zhuoyl@vip.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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