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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乡村都市化是浙江城市化的一个重要方面,是浙江城市化具有较高辨识度的一个重要特征,是浙江独特环境和发展状况的结果。

宜居空间镶嵌于秀丽山水之中,是浙江除杭嘉湖外的空间特征,构成了浙江乡村都市化的空间环境。

宜居空间人口高度稠密,同时民营经济发达,城乡要素快速流动,构成了浙江乡村都市化的发展动因。

浙江城市化具有高度独特性,全国城市化及城乡融合思路与政策,难以完全适配浙江。

这篇小文以空间变迁、产业转型、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维度,基于相关数据,系统分析浙江乡村都市化的形成逻辑、核心特征与山区城市化的特殊形态,为浙江城市化和乡村发展提供参考。

一、核心概念界定

(一)乡村都市化

乡村都市化参考了日文对“Urbanization” 的译介。日文“都市化”,是指人口向城市集中,以及城市文明向农村扩散的过程。

本文界定:乡村都市化是指乡村具有城市的主要文化特征,同时除基础设施外,并不具有城市的主要建设特征。

具体而言,乡村都市化是指,乡村在产业与职业结构、公共服务、社会治理等方面,全面趋近城市;同时保留乡村生态基底与聚落形态,且除多数基础设施外,较少复制城市建设状况。

乡村都市化的提出具有重要战略意义。是对人口高密度、发展水平较高区域的乡村发展的一种理论诠释及政策主张,有别于传统人口单向集聚的城市化与单纯郊区化。

(二)乡村压缩

指在建设用地持续扩张、耕地大幅缩减背景下,乡村传统广阔空间被分割、边界收缩、耕地碎片化的空间重构现象,是浙江乡村都市化的空间基础。

(三)文明穿透

指城市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、治理体系、生产生活方式、社会发展等,向乡村全域的覆盖。城市文明全面替代传统农耕文明,是浙江乡村都市化的核心内涵。

临安山村,2023/11

(四)山区城市化

以宜居空间占陆域比重低于26.6%的全省平均值为标准,界定全省35个区市县为山区(注1)。这35 个区市县,依托人口外迁、内部集聚、生态赋能,推进城市化进程,是浙江全域都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(五)宜居空间

这一概念来自费孝通先生,即多数人口居住于少数宜耕地的观点。宜居空间的具体数据是耕地加建设用地,不包括水面。

园地不包括在宜居空间中,是为了简化分析。少数园地具有宜居性,但绝大多数园地系不宜居住的低丘缓坡。

二、空间基础:乡村压缩与文明穿透

浙江乡村的传统本质是空间广阔性与生产农耕性,改革开放后这两大特征被彻底重塑,形成乡村压缩文明穿透双重效应,奠定乡村都市化的空间格局。

(一)耕作空间大幅压缩,宜居空间格局转折性变化

1、耕地总量持续缩减。1999 年全省耕地 3151.4 万亩,2024 年降至 2004.1 万亩,缩减 36.4%;笔者观察,改革开放以来全省耕作空间压缩起码40%以上。


  

2、建设用地成为宜居空间主体。1999 年浙江建设用地占宜居空间 27.9%,2024 年升至 53.3%,宜居空间从 “耕地为主” 转向 “建设用地为主”。

2、耕地碎片化。截至 2023 年底,全省耕地平均图斑面积 12.4 亩,小于 50 亩的图斑占 96%(注2)。

(二)乡村空间持续收缩,城乡边界快速融合

受城镇扩张驱动,浙江主要廊道的乡村空间被大幅压缩。2010—2024 年,杭州至上海轴线、湖州至上海曲线的乡村空间的轴向平均距离,分别从 5.4 公里、4.7 公里压缩至 3.6 公里,城乡空间边界持续模糊。

(三)城市文明全域穿透,城乡关系根本重构

1、生产生活方式替代。乡村传统农耕生产、乡土生活方式,正在被城市非农生产、现代生活方式全面取代。

2、治理体系延伸。乡村社会治理结构全面对接城市治理体系,治理标准、服务流程正在趋于一致。

3、基础设施均等化。乡村交通、通信、供水、文化娱乐等设施与城市的差异正在缩小,基础教育、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,正在接近城市水平。

4、乡村功能转型。浙江乡村从区域空间主体、农产品供给主体,转变为城镇生态支撑空间、产业拓展空间、文旅休闲空间等。

这一系列转变依托浙江的三大条件:一是全省生态空间广阔,保障高密度人口的生态环境承载力;二是全球分工与物流效率提升,农产品无需区域自给;三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撑全域均等化投入。

三、核心特征:浙江乡村都市化的量化证据

浙江乡村都市化正在进入成熟阶段,呈现空间郊区化、设施均等化、就业非农化、人口钟摆化四大核心特征,具有清晰的量化支撑。

(一)空间郊区化:城镇密度提升,城乡无缝衔接

1、城镇间距大幅缩短。2010—2024 年,湖州—上海轴线城镇平均间距从 5.4 公里降至 3.6 公里,杭州—上海轴线从 4.7 公里降至 3.6 公里。在这两条轴线上,乡村至相邻城镇平均距离从 2.4—2.7 公里缩减至 1.8 公里。

2、城镇密度显著提高。湖州—上海轴线城镇轴向密度达 49.9%,杭州—上海轴线达 60.1%,较 2010 年分别提升 20.2、12.5 个百分点。

3、城乡无缝相接。2024 年多条廊道内城镇实现边界无缝相接,如桐乡城区-洪合镇-嘉兴主城区-嘉善县城-枫泾镇,杭州至宁波的104国道和329国道,温州至瑞安等,形成长藤结瓜式的城市绵延带。

(二)就业非农化:乡村都市化率超七成

1、农业就业占比极低。2024 年全省农业就业人员 194 万人,仅占农村常住人口的 11.9%;按户均 2.43 人计算,每百户家庭仅 28.8 人从事农业。实际数字会高一些,因为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兼业农民。

2、乡村都市化率较高。以家庭非农就业比例测算,浙江乡村的都市化率已达71.2%,乡村区域也进入了高度都市化阶段。

3、区域差异明显。全省尚有 17 个县(市)乡村的农业就业占比超 30%,主要集中在浙西南山区,松阳、淳安、遂昌、景宁占比居前,这 17 个县(市)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省 31.6%,“传统农村” 在浙江已属少数形态。

(三)人口钟摆化:城乡双向流动常态化

浙江核心区域乡村形成典型的人口钟摆流动模式:杭嘉湖、宁绍、温台及浙赣沿线乡村,相当部分居民,“工作在城镇、居住在乡村,昼间在城镇、夜间在乡村”

乡镇干部群体则呈现 “工作在乡、居住在城” 的反向流动,城乡人口融合持续深化。

(四)服务均等化: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大幅缩小

乡村的交通、教育、医疗、文化、养老等公共服务对标城市,硬件设施、服务能力、覆盖范围与城市的差异正在缩小,城市文明对乡村的全域无死角穿透,正在逐步接近。不过局部仍存在一些问题或较大问题,尚需努力改变。

四、重要组成:山区城市化的多元格局

山区城市化是浙江全域都市化不可或缺的部分,发展水平虽低于平原,但显著高于全国平均,形成人口外迁、内部集聚、生态赋能的多元路径。

(一)山区界定与生态功能

按宜居空间占比标准,浙江 35 个县(市、区)为地理型山区,陆域面积占全省 61.1%,林地、水库水面分别占全省 75.6%、76.8%,是全省生态安全、洁净水源、优质空气的核心保障,支撑宜居空间高密度发展。

(二)发展水平:低于全省、高于全国

2023 年山区 35 个县(市、区)人均 GDP 97813.6元,为全省平均的 78.2%,高于全国平均的9.5%;农村居民人均收入 35312 元,为全省近 9 成,高于全国平均 62.8%,区域发展均衡性突出。

(三)人口流动:双向城市化效应

1990至2024 年,山区有 26 个县(市、区)人口增速低于全省自然增长率,其中19 个为人口负增长。

人口外迁形成双向城市化效应:一方面降低山区人口基数,提高本地城市化率,同时提高山区人均资源占有量,以及人均GDP;另一方面为平原城市化提供人口支撑,以及产业大军的劳动力补充。在这同时也伴随着山区老龄化、村庄空心化等现实困窘。

(四)城市化水平与支持力度

2023 年山区城市化率 60.9%,较全省平均低 13 个百分点,系山区缺少杭甬温等大城市所致,并非不正常;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全省平均的 98.8%,财政转移支付与基础设施投入仍有提升空间。

五、结论与政策启示

(一)核心结论

1、浙江乡村都市化是高密度人口+发达民营经济+全域均等化投入共同作用的独特模式,对全国多数省份不具有可复制性。

2、乡村压缩与文明穿透是核心逻辑,宜居空间从耕地主导转向建设用地主导,城市文明全面覆盖乡村。

3、乡村都市化正在进入成熟阶段,非农就业、空间融合、人口钟摆、服务均等成为常态,传统农村仅存于局部山区。

4、山区城市化是浙江全域都市化的重要支撑,生态功能优先、人口双向流动、村镇人口减少等是其核心特征。

5、发展不平衡。仍有一些乡村的村容村貌不容乐观,一些村民劳动强度较大,收入偏低,社会保障水平较低,公共服务有待提高。

(二)战略启示

1、深刻认识浙江城市化的独特性,即具有以大中城市为主体,全域都市化为展开,广阔的高质量生态空间为支撑的鲜明特点。

2、浙江农业从业人口占比已达发达国家的门槛水平,农业已占浙江乡村发展的极少部分,不能再用传统的农业眼光来发展乡村。

3、较多地方的城乡边界正在模糊,城乡的空间融合,已成为浙江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,转变对于乡村的认知,改变传统的城乡两张皮的体制机制。

4、乡村重构将是浙江乡村都市化的重要方面,包括空间、产业和人口的重构,以及乡村建设水平和人均收入的加快提高。

(三)政策启示

1、针对耕地碎片化,结合村庄整治,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。

2、深化乡村功能重塑,依托都市化基础,发展生态文旅、休闲康养等,加快乡村居民收入提高。

3、优化山区城市化路径,强化财政转移支付与基础设施下沉,推动人口集聚,积极应对老龄化、空心化等问题。

4、构建适配浙江的城市化发展思路和政策体系,立足乡村都市化现实,突破传统城市导向和城乡融合的政策框架,打造浙江乡村都市化发展的新样本。

注释

注1、全省山区的35个区市县:淳安县、遂昌县、庆元县、龙泉市、景宁县、云和县、松阳县、青田县、开化县、临安区、磐安县、泰顺县、仙居县、桐庐县、永嘉县、建德市、文成县、丽水主城区、武义县、缙云县、三门县、浦江县、安吉县、常山县、天台县、宁海县、衢江区、黄岩区、富阳区、江山市、奉化区、新昌县、临海市、象山县和嵊州市。平阳苍南未被划入,表明单一标准划分尚需研究。

注2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

https://zrzyt.zj.gov.cn/art/2024/11/27/art_1229324722_5903269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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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勇良

卓勇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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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于上海,长于宁波,居于杭州。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,中国体改研究会特约研究员,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前所长,2010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。 E-mail:zhuoyl@vip.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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